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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十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5 10:00:00阅读数:

全校各相关单位、青年师生:

为做好第二十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提名工作,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二十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和第九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现将有关奖项提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名名额

提名候选人1名,候选团队1个。

二、评选条件

1. 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个人奖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2) 在基础科学、生命科学、计算机与信息等领域取得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科技领军人才。

(3) 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的中国籍女性科技工作者。

历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历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获奖团队负责人不作为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被提名人。

2. 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团队奖

(1) 团队负责人须符合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个人奖的评选条件,为业界公认的学术带头人,担任本团队主要研究领域核心技术负责人,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对团队的学术方向、成果产出、队伍建设、组织协调等方面起决定性领导作用。

(2) 团队承担国家基础科学、生命科学、计算机与信息等领域重大科研任务,取得创新性和系统性的重大科技成果。

(3) 团队应依托一定的科研平台,围绕一个学科领域或研究方向,进行长期合作研究与开发,团队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团队结构稳定、合理,具备较强的内部协作关系,主要成员须有女性科技工作者。

(4) 团队应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得到同行公认。

历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历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个人奖获得者不作为被提名团队负责人。

三、提名工作要求

1.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扩大人才发现和举荐视野,注重从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中提名优秀青年女科技工作者和创新团队。突出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导向,优先提名承担“卡脖子”国家重大攻关任务、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任务,并做出重要贡献的优秀青年女科技工作者和创新团队。

2. 严格评选条件,坚持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机制,不要求提供论文影响因子等内容。代表性成果、重大项目、重要组织任职等是评价的重要参考,应与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中的有关内容对应。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3. 提名单位和候选人、团队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 范。提名材料要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提名材料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如候选人或团队被投诉,提名单位及候选人或团队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4. 人选提名要注重向长期在科研和生产一线以及西部地区艰苦行业工作的优秀青年女科技工作者倾斜,关注企业一线女性科技工作者。代表性成果和贡献应以在国内做出的为主,候选人(团队)应为该成果的主要贡献人或主要完成人。

5. 候选团队的研究方向应符合国家、行业重点发展需求,结构合理,具有良好的持续发展和服务能力。候选团队须提供依托项目的佐证材料、代表性成果,以及反映团队建设水平、影响力、团队负责人和成员实际贡献等有关内容。

6. 每位被提名人须明确参评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个人奖、团队奖(负责人)或未来女科学家计划中的一项,个人奖被提名人不得作为团队奖成员参评。每位被提名人(团队)原则上只能由一个渠道提名。

7. 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或团队负责人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干部管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或团队负责人为企业负责人的,还须按照《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相关工作应由提名渠道统一组织,如专家提名的由候选人所在单位组织,不得由候选人或候选团队办理。

8. 港澳地区候选人或团队由中央港澳办统一提名。军队系统候选人或团队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统一提名,不得由其他提名渠道(包括组织提名和专家提名)进行提名。

9. 推荐材料涉及国家秘密的,严格按有关保密规定办理,由 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保密审查证明。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提名资格。

10. 候选人获奖后,提名渠道和所在单位应为获奖者搭建培养和用好人才的平台。获奖者应积极参加中国科协组织的国情研修、座谈交流、科技服务等活动。

四、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一)电子材料包括:

1. 《第二十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提名表》电子版。

2. 附件材料,需提供 PDF 电子版(无需提供纸质材料),应

提交代表性成果,主要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2)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3)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4)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5)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

(6)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

(二)纸质材料包括:

1. 《第二十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或团队)提名 表》原件一式 6 份。提名表中候选人所在单位提名意见中需对候 选人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等方面出具意见,并对候选人《提名书》以及附件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涉密情况进行审核。提名渠道提名意见留空,提名单位另附 1 页纸对候选人在创新价值、能力、贡献和学风道德等方面作出评价,并签名盖章。

2. 《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人选征求意见表》一式 4 份,候 选人或候选团队负责人所在单位为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包括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国有企业的须提供此表。

3. 《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一式 4 份,候选人或候选团队负责人为企业负责人的须提供此表,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

五、进度安排

1. 各提名单位请于3月23日前上报候选人材料(包括电子材料及纸质材料)。

2. 纸质版分别报送至明向校区学生活动中心227室、迎西校区思贤楼1320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uanweityut@126.com。单独发送不予汇总。


共青团太原理工大学委员会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