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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理工大学团委选任科级干部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05-18 10:00:00阅读数:

根据《太原理工大学科级干部调整和补充选任工作方案》,结合校团委工作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选任岗位

校团委办公室主任1人;

校团委组织部部长1人;

校团委宣传部部长1人;

校团委科技实践部负责人1人;

校团委校园文化部负责人1人。

二、基本条件

参照《太原理工大学科级干部调整和补充选任工作方案》执行。

三、资格条件

参照《太原理工大学科级干部调整和补充选任工作方案》中的“任职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

四、岗位条件

1、符合《太原理工大学科级干部调整和补充选任工作方案》中所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

2、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具有较好政治素质,坚持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政治规矩;

3、执行能力强。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强烈的服务意识,能在处领导的指导下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工作实绩突出;

4、业务水平高。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具有相关的管理工作经历,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强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具有指导科员、办事员工作的能力;

5、集体观念强。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有大局意识,善于听取不同意见;

6、热爱共青团事业,了解高校共青团工作的基本规律和特点,朝气蓬勃,求真务实,勇于创新,乐于奉献,竭诚为团员青年服务,为学校的发展建设服务,具有相关的工作经历者优先。

7、具有博士学位者优先。

五、选任时间及程序

1.2023年5月18日至5月23日,报名。

符合选任条件的干部,请在组织部网站下载并填写《太原理工大学科级干部自荐表》,向机关党委报名,提交自荐表。地点:明向校区行政楼404,联系人:李玮,电话:3176368。

2.2023年5月24日,资格审查。

3.2023年5月24日,在明向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二层公示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

4.2023年5月25日,民主推荐。

5.2023年5月25日,确定考察对象。

6.2023年5月26日至5月27日,组织考察。

7.2023年5月28日,酝酿建议人选。



太原理工大学机关党委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