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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理工大学团委部分科级岗位 干部补充选任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4-03 20:42:05阅读数:

为保证校团委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校党委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太原理工大学科级干部调整和补充选任工作方案》,结合校团委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选任岗位

校团委宣传部负责人 1名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太原理工大学科级干部调整和补充选任工作方案》中所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

2.具有较好政治素质,坚持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政治规矩;

3.具有较强业务能力,热爱共青团工作,有一定的业务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执行能力强,具有相关的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选任时间及程序

1.报名 (4月8日-4月11日)

符合选任条件的干部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太原理工大学科级干部自荐表》,向机关党委报名,报名地点:迎西校区办公主楼318室。

联系人:王璐  联系电话:6014552

2.资格审查 (4月12日)

机关党委会同有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迎西校区办公主楼一层“党务公开”栏公布报名情况。

3.民主推荐 (4月14日)

4.确定考察对象(4月18日)

5.组织考察 (4月20日)

6.酝酿建议人选 (4月21日前)



                                                校团委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