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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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团委、校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换届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15 09:08:53阅读数:

各基层学院团委、直属团工委:

我校团委、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任期将满,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团学干部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我校“双一流”建设,依据《团章》、《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太原理工大学团学干部管理办法(试行)》,经校团委研究讨论并报校党委同意,决定近期开展校团委、校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换届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2.德才兼备、优中选尖的原则;

3.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岗位设置

学生干部换届调整分为三个批次,第一批次先选任校团委各部室学生副部长、校团委下属中心主任、校团委直属社团社长、校学生会主席、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校研究生会主席。具体情况如下:

类别

岗位

人数

校级学生组织

校学生会主席

1

校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

1

校研究生会主席

1

校团委各部室

办公室副主任

2

组织部副部长

2

宣传部副部长

2

实践部副部长

1

科技部副部长

1

文体部副部长

1

校团委下属各中心

志愿服务中心主任

1

科技创新中心主任

1

新媒体中心主任

1

青年研究中心主任

1

人文艺术中心主任

1

团校办公室主任

1

校团委直属社团

大学生艺术团团长

1

大学生军乐团团长

1

礼仪队队长

1

国旗护卫队队长

1

青年志愿服务总队队长

1

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会长

1

大学生创业实践协会会长

1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习会会长

1

三毛话剧社社长

1

注:校团委下属各中心的任务主要是协助部室老师负责专项工作的日常管理,各直属社团则相应开展专业学习、训练、竞赛、演出、服务等活动。第二批次、第三批次换届调整另行通知。

三、选任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对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的重要指示,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勇于担当。具有较高的工作热情和较强的工作责任感,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综合能力和服务意识,能吃苦、讲奉献、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工作业绩突出;

3.作风优良。谦虚谨慎,廉洁自律,集体观念强。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坚持民主集中制,善于听取同学意见。品德高尚,模范履行团学干部各项义务,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二)资格条件

1.我校全日制在读本科生或研究生;

2.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原则上学习成绩在专业排名前60%或绩点在3.0以上;

3.具有一定基层团学工作经验(以历次任职累加星级评定为依据,星级评定办法参见《太原理工大学团学干部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由于2018年以前未实施考核,此前所担任职务考核等级统一视作优秀);

4.年度考核结果为良好以上;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竞选校学生会主席、研究生会主席、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6.年度志愿服务时长累计达40小时以上;

四、选任流程

1.报名。采取个人申报和学院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须填写《太原理工大学团学干部申报推荐表》(见附件),并于5月25日下午18:30前将报名表纸质版及相关支撑材料交至校团委组织部(迎西校区思贤楼1320室;明向校区学生活动中心234室),电子版发送至:zxbxtw@163.com

2.资格审查。对申报者进行资格条件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进入能力测试。

3.能力测试。组织评审团对报名人员进行理论水平、综合素质、工作能力等方面的测试。

4.会议推荐。组织评审团根据测评情况,采用会议推荐的方式,择优产生初步人选,进入考察阶段。

5.组织考察。对初步人选按照政治可靠、学习优秀、品德良好、作风过硬、群众基础好等标准进行综合考察。

6.研究决定。校团委综合考察组的汇报,讨论研究后决定拟任人选。

7.任前公示。对拟任人选在校团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报校党委同意后任用。

五、相关说明

1.学生干部的推荐选任工作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在校团委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

2.各基层团委要从学校团学工作大局出发,积极推荐德才兼备的学生干部参选;

3.学生干部的任职均设有3个月试用期,并按个人任期表现和组织原则严格调整。

 

 


 校团委组织部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