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学院团委:
2022 年全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积极适应学校“双一流”建设发展新要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开展“学习二十大 永远跟党走 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思想引领、志愿服务、科技实践、校园文化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总结上一年度共青团工作中的各项成绩,更好地表先进、树立典型,同时在 2023 年不断深化共青团改革,推进全面从严治团,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实现我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实现“两步走”战略目标贡献青春力量,以实际行动做好贯彻落实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的青年工作。校团委决定在“五四”前期集中评选、表彰和展示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型
(一)先进集体
1.红旗团委(3 个)
2.先进团委(6 个)
3.活力团支部(50 个)
4.红旗团支部(10 个)
5.先进基层学生会(10 个)
6.先进大学生科协(6 个)
7.先进志愿者服务队(8 个)
(二) 优秀个人
1.优秀团干部(130 名)
2.优秀团员(400 名,含 100 名疫情防控专项)
3.优秀专职团干部
4.优秀团学工作指导教师
(三)青年五四奖章
青年五四奖章(个人和集体)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 红旗团委(3 个)
团组织须成立满 3 年以上,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能按期召开团代会换届、团干部配备率不低于 95%、学社衔接率不低于 95%、2022 年组织化开展党史、党的青年运动史、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教育支部覆盖率 100%。原则上参照2022 年度考核结果排名和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结果。近三年获得过此荣誉的集体不参加评选。
2. 先进团委(6 个)
团组织须成立满 3 年以上,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能按期召开团代会换届、团干部配备率不低于 95%、学社衔接率不低于 95%、2022 年组织化开展党史、党的青年运动史、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教育支部覆盖率 100%。原则上参照2022 年度考核结果排名和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结果。
3. 活力团支部(50 个)
(1)政治建设好。注重加强青年思想政治引领和团员政治教育,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团员青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党史、党的青年运动史、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教育扎实有效,引领凝聚青年有特色、成效好。
(2)组织基础好。按期换届,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有效履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规范化建设成效好、底数清,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团员教育管理和流动团员联系服务到位,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有效组织团员参加“青年大学习”,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主题团日,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团支部工作有活力,深化共青团基层改革,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组织动员青年力度大、能示范。团支部第二课堂系统立项规范、团员参与率达 95%以上;团支部及所属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登录全团“智慧团建”系统并完成其中各项工作,2022年全国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中,开展“对标定级”为四星级及以上的团支部。
(3)工作效果好。团支部各项主题工作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参加校院级团委开展的各项活动,扎实开展“学习二十大 永远跟党走 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实践,探索班团一体化建设,服务团员青年工作成效明显,得到支部同学高度认可。创新团建模式,积极开展各项主题活动,内容丰富,效果明显。支部在班级同学思政学习、推优入党、第二课堂、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等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寒暑假期间,团员青年能积极参与到当地的疫情防控志愿者或突击队中。
(4)学风建设好。团支部学风建设有制度,学习氛围浓厚,学生学习目标明确,学生到课率在 95%以上,学生挂科率低。2022 年度所属团员有违纪情况的团支部实行一票否决。
4. 红旗团支部(10 个)
团支部需成立满 1 年,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2021年度“对标定级”工作中,评星定级为四星级及以上的团支部。各学院从所申报的活力团支部中推荐 1 个优秀团支部作为候选,由校团委组织选。
5. 先进基层学生会(10 个)
其中学生会 7 个,研究生会 3 个。由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依据标准评选。
6. 先进大学生科协(6 个)
由校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依据标准评选。
7. 先进志愿者服务队(8 个)
由校青年志愿者服务协会依据标准评选。
(二)优秀个人
1. 优秀团干部(130 名)
共设组织建设、学生活动 2 个类别。由基层团委按照名额分配组织评选申报,校团委审定。
(1)有信仰。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带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强。
(2)讲政治。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重品行。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维护民族团结,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村)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成为注册志愿者,志愿服务时长年度不少于 20 小时(“志愿汇”平台记录或其他有效证明),在我校疫情防控志愿服务中有突出表现,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4)争先锋。热爱劳动、崇尚实干,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刻苦钻研、勇攀高峰,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学习成绩优良,综合素质测评在班级排名前 50%或较上一学年进步 20%,积极认真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测标准,积极参加第二课堂各类活动,全面发展,创先争优。
(5)守纪律。模范遵守团章,积极主动履行团员义务,
正确行使团员权利,组织观念强,尊崇宪法法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加强自身修养,增强团员意识,带头认真参加“三会两制一课”、“青年大学习”和团的各项活动,参加集中学习培训年度不少于四次。年度教育评议结果累计1 年以上为优秀等次。
(6)能工作。围绕学生发展中心,密切联系和竭诚服务团员青年,投身基层团的工作,按时保质完成校院两级团委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围绕团的主责主业勇于探索创新,主动奉献,得到师生认可。
(7)截至 2023 年 4 月 30 日,申报对象从事团学工作一年以上。
2. 优秀团员(400 名,含100 名疫情防控专项)
共设志愿服务、创新创业、文体社团、信息宣传、社会实践等 5 个类别。由基层团委按照名额分配组织评选申报,校团委审定。
参评对象:未满 28 周岁的团员,其中,保留团籍的党员数量不能超过申报名额的 50%。
参评条件:
(1)有信仰。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带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强。
(2)讲政治。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重品行。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维护民族团结,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村)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成为注册志愿者,志愿服务时长年度不少于 20 小时(“志愿汇”平台记录或其他有效证明),在我校疫情防控志愿服务中有突出表现,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4)争先锋。热爱劳动、崇尚实干,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刻苦钻研、勇攀高峰,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学习成绩优良,综合素质测评在班级排名前 40%或较上一学年进步 20%。积极认真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测标准。积极参加第二课堂各类活动,全面发展,争做先锋。
(5)守纪律。模范遵守团章,积极主动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组织观念强,尊崇宪法法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加强自身修养,增强团员意识,带头认真参加“三会两制一课”、“青年大学习”和团的各项活动,参加集中学习培训年度不少于四次,积极参与第二课堂学习,且至少一年级达到 1 学分,二年级达到 2 学分,三年级达到 3 学分。
(6)截至 2023 年 4 月 30 日,申报对象的团龄应在一年以上,个人信息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2017 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入团年龄应符合团章规定,年满 18 周岁(截至 2023 年 4 月 30 日)的原则上应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年度教育评议结果累计 1 年以上为优秀等次。
3. 优秀专职团干部
(1)政治上强。对党忠诚,注重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思想上强。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具有浓厚的家国情怀。立德树人,深受学生爱戴。
(3)能力上强。注重提高青年群众工作本领,带头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青年学习,勤于思考钻研,善于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和思想引领,善于把握青年脉搏、组织发动青年,对团员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团员青年中具有广泛影响力和较强号召力。
(4)担当上强。热爱党的青年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改革创新,面对“急难险重新”任务冲锋在前、迎难而上,在我校疫情防控工作中冲锋在前,成为疫情防控志愿者,对错误言行和不良习气敢于坚持原则、驳斥斗争。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5)作风上强。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团员青年需求开展工作,心系广大青年,为团员青年讲团课,深入团支部开展调研,带头密切联系青年、热心服务青年、反映青年呼声,带头反对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从严从实推动工作、实绩突出。
(6)自律上强。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党性修养,对党忠诚。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团中央“六条规定”精神,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勇于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监督,党组织放心、青年满意。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7)本人基本信息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专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 2 年。学生团干部不推报参评。
(8)优秀专职团干部由校团委组织评审,择优产生。
4 .优秀团学指导教师(每学院2-4 名)
重点表彰在思想引领、学风建设、科技创新、社会实践、校园文化等工作中对学生给予关心指导的优秀教师,校团委审定。
(1)关心团学工作,指导某一类学生项目团队和组织。
(2)做好团队规划,设计好团队互动内容、方式和目标,定期给所带团队进行培训指导。
(3)指导相关团队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种竞赛及活动,获得一定奖项者优先。
(4)掌握团队学生思想动态,加强与校院团委联系,指导学生解决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5)近一年获得过此荣誉的个人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三)青年五四奖章
个人和集体均可参与申报“青年五四奖章”,分为教书育人、科技创新、服务地方、管理保障、对外交流 5 个类别,各基层团委最多推荐候选人 1 名或候选集体 1 个。校团委组织评审,择优产生。
1.“ 青年五四奖章 ” 个人申报条件
(1)五四奖章候选人年龄为 35 周岁及以下(1988 年 5月 1 日前出生)的在职在岗教职工和优秀青年学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至 40 周岁(1983 年 5 月 1 日后出生)。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宪法法律,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
(3)努力践行“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重要要求,在学校“双一流”建设中做出突出的贡献,热心青年事业,具有突出的工作实绩和良好的引领效果。
(4)获得过此荣誉的个人不再推报参评。
2.“ 青年五四奖章” 集体 申报条件
(1)结合本单位实际,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围绕学校“双一流”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集体。
(2)集体中 35 周岁及以下青年占总人数的 60%以上。共青团和青年工作规范、活动丰富。
(3)基层团组织和社团不参加申报。
(4)获得过此荣誉的集体不再推报参评。
( 四 )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在上一年度中曾被认定为“软弱涣散”团支部的,该团支部和支部内全体团员不得参评任何团内集体和个人荣誉。
2.在上一年度中有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受到学校处分的,该团员和所在团支部不得参评任何团内集体和个人荣誉。
三、申报评选流程
申报先进集体、优秀个人均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申报评选。
(一)申报
符合条件的个人和集体填写各项申报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学院团委。
各学院团委要高度重视,严肃认真开展申报工作,评选宣传到支部。通过组织申报,形成正确导向,激励和调动基层团学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的积极性,切实保证质量。
(二)学院团委评选推荐
各学院团委依据评选条件对申报个人和集体认真审核,要考察申报单位和个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斗争中的表现,开展院级评选(鼓励各学院团委参照校级表彰类别进行院级评选表彰),并将申报推荐校级表彰的个人和集体报同级党委审查,加盖院党委公章。
(三)学院公示
各学院团委对拟申报个人和集体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所有申报材料报校团委组织部。
(四)校团委评选审核并公示
校团委组织对各类奖项进行相应评选和确认。各类奖项均依照评选条件严格审核,对于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集体和个人取消评选资格,空出名额,不再进行补报。最终评选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五)表彰
校团委下发表彰决定,颁发证书和奖牌。
四、申报材料要求
1.所有申报类别均需填写《申报表》,并按照申报表中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2.申报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专职团干部、优秀团学工作指导教师的个人,均需附一张个人工作照(电子版),不得提交艺术照和自拍大头照。
3.各基层学院团委填写《申报 2022 年度五四表彰汇总表》、《优秀团员推荐汇总表》、《优秀团干部推荐汇总表》。
4.各学院须提交推选情况报告(包括推荐情况,结构比例,公示情况等相关内容)。
5.所有附件表格由基层学院团委汇总上报。将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 zxbxtw@163.com,截止 4 月 14日 18:00 前。各类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切勿过度包装,普通 A4 纸黑白打印即可。
共青团太原理工大学委员会
2023年3月27日